近年来,随着“二胎三胎”政策的放开,以女性员工为主的单位,快步迎来了女性扎堆生育的高峰期,其中以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尤盛。而女教师扎堆怀孕休假,势必会影响教学质量,甚至学校的正常运转。迫于无赖,排队生育在一些学校内部悄悄执行起来……
那么,一旦教师“插队”怀孕会怎样?学校真的有权因此开除教师吗?不排队学校还有更好的方法?
苗苗幼儿园老师潘佳怡因为“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为此,这位女老师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对其进行赔偿,与单位对簿公堂……
苗苗幼儿园由某大型集团公司创办,创办时间不长,教师都很年轻,清一色女老师,有近一半的教师已是妈妈,其余的老师也陆续进入育龄期。
随着“二胎三胎”政策的放开,不少教师相继有了生育二胎三胎的计划,纷纷向学校提出生育申请。待育女教师陡然增加,给幼儿园带来了压力。
一旦出现扎堆生育的现象,幼儿园的基本教学秩序将难以维持。很多学生家长得知这些情况后,也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希望幼儿园尽早筹谋。
为此,幼儿园领导将可能出现的困境及时向集团公司作出汇报。集团公司多次开会研究,希望能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最终在种种无奈下,集团公司出台了女教师生育二胎排队的规定。
2015年3月,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幼儿园教职员工病假、婚假等有关规定”。该规定涉及生育的内容有:
“幼儿园育龄职员符合晚婚晚育的条件后(结婚半年后交怀孕申请方可怀孕),按照来园工作年限、年龄、结婚时间的总分排队(幼儿园公示),并提前半年提交书面申请后方可怀孕”“两位教师怀孕间隔三个月,不按排队顺序怀孕的,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规定一经出台,立即遭到了教师们的吐槽——“能不能按时怀孕,谁也不敢保证。轮到某位老师怀孕,这个老师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怀孕,跳过顺序后却又怀孕了,就不让生下来?这个规定太强人所难了。”
尽管大家牢骚满腹,毕竟找份工作不易,老师们对公司的制度最终还是表示服从。于是,计划生育“二胎或三胎”的教师纷纷向学校提出了申请。学校则根据规章制度的要求,对每一位申请生育“二胎或三胎”的女教师进行考核打分排序,然后进行公示。
潘佳怡(化名),是这个幼儿园的老师。2008年3月入职,当年9月,潘佳怡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4年9月,双方再次签订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第29条约定,“如违反幼儿园规定,合同自动解除”。2016年9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潘佳怡仍一直在苗苗幼儿园工作。
因为幼儿园考核打分的方法变更了一次,本排在前面的潘老师的名次到了后面。这时,潘老师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面对潘老师的担忧,他的丈夫徐坤(化名)说:“生育是每个人的权利,竟然还会有剥夺他人生育权的事,这简直是太荒唐了!”但转念一想,妻子的工作也很重要,便宽慰道:“明天和你们领导好好商量一下,领导会通情达理的。”
第二天园长得知消息后,说:“排队怀孕,否则按自动辞职处理,这是集团公司总部定下来的。你坚持怀孕生育,我个人做不了主,只能如实向总部汇报。”
接到园长的汇报后,集团总部的领导也感到十分棘手,多次开会研究。最终,大多数人认为,既然公司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就得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将在幼儿园产生不好的导向,会直接影响到幼儿园的教学秩序。因此对这件事绝不能妥协。
于是,2017年6月30日,根据集团公司的决定精神,幼儿园向潘佳怡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潘佳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潘佳怡解除了劳动合同。
接到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潘佳怡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1月22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幼儿园支付潘佳怡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59752.2元。
幼儿园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幼儿园不承担支付潘佳怡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法律对怀孕女性职工规定了特殊的劳动保护制度,女职工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能针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
2018年6月26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7条、第87条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幼儿园的诉讼请求。
“插队怀孕”被除名的事件虽然结局已经明了,但是“排队怀孕”的现象还是再度引发热议。
不少网友开玩笑说:“要是排在第一名的老师怀不上,其他人都得等她吗?”
再者,生孩子不是简单的商业产品制造可以按计划预定,怀孕也不是想怀孕就能怀孕的。新时代的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要对教师体现人文关怀。排队生孩子是不明智的做法。
还有人说,全面开放“二胎三胎”是国家政策,女职工怀孕生“二胎或三胎”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台这样的规定与国家的政策精神不相符。
早在2016年,河南省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就出现了“生二胎需排号”现象。规定可以生育二胎的女教师名额,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为15名和16名。根据学校推出的“生育二胎指标”,有的老师甚至排到2020年之后。
被新闻报道之后,该学校取消了这一规定,当地声称将采取从师范学院招录和返聘退休教师等措施,保障正常教学秩序。该案位列全国妇联发布的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之一。
一纸判决能分对错,但不能改变问题的根源。不触及根源,成文不成文的生育排队还会继续出来。首先,我们需要正视学校的难处:
一般来说,学校考教师编制的女性占很大的比例。女老师一般都会迎来休产假的时候。作为其他老师来说,他们并不愿意多兼课。
从年龄上看,“二胎或三胎”的女教师一般在30-40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教师一般是学校的业务骨干,她们一旦离开教学岗位,对学生的影响是很大的。
在许多学校,女教师占比很大,有的小学女教师人数占到八成甚至九成,一旦她们扎堆怀孕,对于学校的教学工作无疑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
如今,中小学教育面临的困境是全面开放“二胎或三胎”政策影响女教师队伍,优秀教师可能出现结构性缺编。
所谓结构性缺编,就是指教师总量符合省市下达的编制数或超过教师编制数,但部分学科编制数不足或实际数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要而出现的缺编问题。
从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的教师结构来看,教师性别失衡严重。学校中这种女教师扎堆的结构给不少学校出了难题。
如果扎堆怀孕,产假一休就是好几个月,这会给学校的正常教学运转带来很大的困难。
那么,教育难题又该怎么化解呢?有哪些比较好的方法可以供学校来借鉴呢?
作为校长,要做好各种应对措施,比如可以向教委申请,多给学校留出一些机动编制,学校学年设岗的时候,可以预留出机动编制,以预防教师休产假带来的可能性冲击。
影响最大的是具备生育“二胎或三胎”意愿的女教师相对集中的学校,会影响到学校的教学分工和教学秩序。
因此学校在此之前要有预案,加强沟通,或者上级部门因此制定特殊的师资配备计划,这样不至于因多个教师请产假而影响到学校教学分工。
在核定教师编制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教师现有的人数,还要充分考虑到“二胎或三胎”政策放开后所应该增加的教师数量,面对义务教育阶段女教师多这样的现实,科学核定教师编制。
对一个学校而言,女教师怀孕会造成人员短缺,但是对于一个乡镇、一个县区甚至市级教育系统而言,就不是一个大问题。级别越高,越能够完成暂时性的人员调配任务。
如果这样的制度成型并逐渐成熟,校方完全可以在女教师怀孕初期就向上级打报告,上级教育部门有充裕的时间做好调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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