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李某龙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理通报》
对该区2023年上半年
入伍新兵李某龙
在入伍后
拒服兵役的情况及惩处情况
进行通报
由于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相关规定,李某龙被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共计8项惩戒:
将受到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被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个人户籍“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2年内不得办理升(复)学手续;
被撤销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
一次性经济处罚22500元;
2年内不可获得信贷优惠政策支持;
2年内不得办理经商办企业手续;
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决定被通报至东川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网友:你不愿意去,让我来